关于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现开展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本次结题范围为2013年度和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
2.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精神,本次为201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最后一次结题验收,对于延期已到期不能结题的,按《管理办法》规定,做撤项处理。
3.项目结题评审中两次结题都被评为不合格的或没有上报结题申请的项目,按《管理办法》规定,做撤项处理。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材料包括:最终研究成果、成果简介及《结项审批书》打印稿一式2份,《专家鉴定意见表》或免于鉴定材料5份,以上材料均要求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订,同时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专家鉴定意见表》建议用B4纸型。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集的,同时报送最终成果的电子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同时报送成果精华版(3000—8000字左右)的电子版。成果及所有结项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省社科规划办发给《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证书》。
2.《专家鉴定意见书》须由各项目成果鉴定小组成员本人填写,不得打印或由他人代填代签。省社科规划办在网站上已公布《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以下称《专家库》),供各项目负责人查询使用,各项目成果鉴定小组应从《专家库》中选择5名专家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课题组成员不得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3. 2013年度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正式发表论文5篇以上(含5篇),2014年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正式发表论文4篇以上(含4篇),自选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同时提交1份研究报告。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带有“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字样及课题编号等信息,对刊物级别没有要求,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发表的相关论文均可算作最终研究成果。专著类成果,印刷时需在封面后、目录前附页的显著位置标明“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字样,在后记中说明该专著“得到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资助”,否则该项目不予结项。
4.课题组主要成员要与课题申报时所填写的课题组成员一致,若有变更,应及时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汇报,无理由随意变更课题组成员,将不予结项。
三、请各相关教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相关材料见附件),并于2016年11月24日前将完整材料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孙业明
电 话:86332139
Email:kjc@dlpu.edu.cn
附件.rar:
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题名单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论文(集)类】
4.研究报告(封面)
5.最终成果简介(封面)
6.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7.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链接地址:
http://518.nen.com.cn/Lnsgdb/publish/html/108/content/2012/1346036363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