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2〕16号),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25号)和《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发改高技〔2015〕2187号)要求,省发改委拟继续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进一步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领域。请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等9个方面推荐项目。
2、申报途径。高等院校须通过省教育厅进行申报,对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不予受理;企业、科研院所及其他单位等通过所在市发展改革部门申报。
3、申报数量。高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申报时间。请申请人于7月19日15:00前联系科技处并提交《2018年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电子版。
联 系 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0411-86323287,15940821031
电子邮箱:kjc@dl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