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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为充分调动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科协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请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1),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校需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协,学校名额1项;市科协初评后,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二、两院院士、现职副厅级或相当职务以上领导干部、获得往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评选。
  三、曾获得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最美科技工作者等称号的优先评选推荐。
  四、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申报文件和评选办法(见附件),对照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推荐表及简表见附件。
  五、报送材料
  具体要求的文件材料:
  1.《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纸质原件一式2份,电子版2份(word版和PDF版各1份);
  2.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1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PDF版(做成一个文件,不大于10M)1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不超过5篇)、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盖单位公章。大专院校候选人须盖院校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和word版各1份;
  4.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简表word版一份;
  5.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请有意报送的老师于2020年6月11日上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科技处邮箱,并电话告知,纸质版提交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各省级学会可推荐2名候选人,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可联系所在学会进行申报。

  联系人:杜静
  电话:86323287 18940836690
  电子信箱:kjc@dlpu.edu.cn

  附件1、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doc

  附件2、推荐表.doc  

  附件3、汇总表.doc

  附件4、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简表.doc